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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7 15:18:06     查看次数:

关于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拟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宁德货运分公司场地、屏南分公司修理车间场地、霞浦汽车站东侧原检验台店面资产租赁进行评估,选聘工作于批复文件下发后执行,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的基本情况

(一)宁德货运分公司(以下简称:宁货司)

1.资产情况

(一)2019年3月10日宁货司与宁德市江铃全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场所租赁合同》,于 2022年3月11日到期。现年租金为12.7万元/年。场地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涵内路133号,车间面积约650㎡。

(二)通过整合客、货车间,小车车间搬迁后,宁货司提供2600㎡(含1600平方米车间、1000平方米场地,预估价为499200元/年)给宁德市远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做为吉利汽车的经营场所。

2.代理销售实施计划

我司拟与宁德市江铃全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市远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二级汽车销售代理。经与两家公司沟通后,江铃、吉利授权宁货司为宁德地区二级经销商,宁货司提供车间650㎡经营场所、2600㎡场所(含1600平方米车间、1000平方米场地)给吉利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涵内路133号。

3. 代理销售年限:一年。

(二)屏南分公司

1.资产情况

拟出租的屏南汽车站维修车间部分场地位于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221号,面临长汾东路,建筑面积约974.298㎡(包含公摊面积173.395㎡)。该场地于2019年7月建成,为铁皮钢架搭盖,地面平整,无装修,已通水电,目前空置维护状况较好,现无物业配套。周边道路畅通度好,无交通管制,停车方便,出行便捷。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证号:闽(2020)屏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508号,证载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站房大楼”;2021年10月13日经福建腾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建筑消防安全评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建筑具备/基本具备消防安全条件 (报告编号:010920211013003);2020年7月已取得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鉴定结果:合格(报告编号:09414W200608025X)。

2.租赁方案

(1)出租用途:商业

(2)出租期限:三年(免租期45天)

(3)租金收取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递增率:按年缴交,实行提前预交(成交之日起15内签署租赁合同并缴交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租金年递增3%(以中标价为基数),45天免租。

(三)霞浦汽车站

1.资产情况

拟出租的霞浦汽车南站店面地位于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兴社区山河路2号汽车站东侧,建筑面积约285㎡。该场地于2006年建成,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霞国用(2009)0173号),地类用途为综合用地。房屋为钢混结构,结构等级、抗震性能较好;室内精装修,外墙面为瓷砖贴面,窗为铝合金窗,外观较好;现无物业配套。周边道路畅通度好,停车方便,出行便捷。

2.租赁方案

以批复文件内容为准。

二、拟委托单位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质及房地产机构估价资质,并正常经营。

2、注册地在福建或在福建有分支机构。

3、能按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以执业活动相关的处罚、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三、报价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以评估租金总价作为计价依据,本项目不高于标准收费的7折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否决其投标文件处理。

(二)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资产评估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人员工资、伙食费以及差旅住宿费等,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资料相关要求

(一)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具有2名以上(含2名)评估师。

(七)以上所有参选资料在开标时密封递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中标原则

(一)1、参选单位标书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时00分(迟于9点00分送达的,按放弃投标处理);2、接收报价文件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宁德客运枢纽站二楼汽运集团市场拓展部;3、开标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时30分。4、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宁德客运枢纽站二楼汽运集团会议室。

(二)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及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三)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通过摇球方式选定最终中标人。

六、 联系人

联系人:胡春玉

电  话:0593-6560636、15060216882

邮  箱:920174676@qq.com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选机构应配备专门的项目联系负责人且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中选机构应按照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上述相关工作。在后续工作中,如出现不配合解决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屏南县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宁德市宁运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有权中止委托合同关系,且不赔偿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若截止到2022年2月10日上午9:00收到的报价文件少于三家公司则本次选聘工作予以作废,收到的报价文件将于废弃,不予退还。

(四)中标结果将在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nqjt.com/)。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doc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