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公司公告

关于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6/28 9:31:27     查看次数:

关于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拟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宁德汽车南站店面、福鼎汽车南站主站房楼顶广告位、屏南汽车站商务大楼九层、宁德汽车北站店面、福鼎分公司办公楼一层店面资产租赁价格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于批复文件下发后执行,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赁事项清单

1.宁德汽车南站C区一层105D-106D号店面,面积76㎡,租赁用途为商业,出租期限2年,预计总租金118560元;

2.宁德汽车南站C区一层101D-104D号含备用房店面,面积面积196.2㎡,租赁用途为商业,出租期限2年,预计总租金122440元;

3.福鼎汽车南站主站房楼顶广告位,面积500㎡,租赁用途为广告发布,出租期限3年,预计总租金300000元;

4.屏南汽车站商务大楼九层,面积599.7㎡,租赁用途办公,出租期限3年,预计总租金215892元;

5.宁德汽车北站1-26号至27号店面,面积167.96㎡,租赁用途为商业、办公,出租期限3年,预计总租金389700元;

6.福鼎分公司办公楼一层3-4号店面,面积192㎡,租赁用途为商业,出租期限3年,预计总租金240000元;

以上租金总价数据参考原合同价格,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

二、拟委托单位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质及房地产机构估价资质,并正常经营

2注册地在福建或在福建有分支机构。

3、能按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以执业活动相关的处罚、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5、具有2名以上(含2名)资产评估师及房地产估价资质2名以上(含2名)。

三、报价内容及要求

1、评估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以评估租金总价作为计价依据,本项目不高于标准收费的6折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按否决其投标文件处理。报价折数相同的,以摇球方式确认。

2、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资产评估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员工资、伙食费以及差旅住宿费等,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四、参选资料相关要求

(一)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具有2名以上(含2名)资产评估师及房地产估价资质2名以上(含2名)。

(七)以上所有参选资料在开标时密封递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中标原则

(一)1、参选单位标书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上午9时50分(迟于9:50分送达的,按放弃投标处理);2、接收报价文件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宁德客运枢纽站二楼汽运集团市场拓展部;3、开标时间:2022年7月4日上午10时00分。4、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宁德客运枢纽站二楼汽运集团会议室。

(二)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及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三)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通过摇球或抽签方式选定最终中标人。

六、 联系人

联系人:胡春玉

电  话:0593-6560636、15060216882

邮  箱:920174676@qq.com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选机构应配备专门的项目联系负责人且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中选机构应按照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上述相关工作。在后续工作中,如出现不配合解决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司有权中止委托合同关系,且不赔偿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若截止到2022年7月4日上午9:50收到的报价文件少于三家公司则本次选聘工作予以作废,收到的报价文件将于废弃,不予退还。

(四)中标结果将在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nqjt.com/)。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doc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上一条:巡察公告  下一条:评估机构选聘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