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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农村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2011/11/22 20:19:31     查看次数: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

农村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司农村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农村交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的工作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部署,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司农村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生产管理,促使农村客运经营者、客运驾驶员、乘客安全意识得以进一步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得以进一步明确,客运安全管理措施得以进一步落实,客运安全生产隐患得以进一步排查和治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得以进一步纠正,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交通安全生产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农村客运市场的健康、安全、稳定地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切实强化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必须从集团公司规定的客车厂家选购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及以上,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普通级及以上客车。所有农村客运车辆必须投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确保具备相应的事故赔偿能力。强化车辆技术状况监督检查,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日趟检,确保农村营运车辆不带病行驶,杜绝机件事故。积极推动车辆安装和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切实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的适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清除安全隐患。严禁农村客车夜间(晚上22点至凌晨6)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   

()严格农村客运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所有农村客运驾驶员必须按照集团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持证上岗。利用“周五”安全活动等契机,针对农村客运特点,加强对农村客运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农村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安全行车考核制度,激励驾驶员增强安全行车责任感和荣誉感,对超员、发生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亡人事故的驾驶员,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强化农村客车参与接送学生的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宁德市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安〔201121)的文件精神,从事接送学生经营活动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保证安全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并落实专人负责接送学生道路客运的调度和管理。具体承担接送学生任务的客车必须是技术状况最为良好的车辆,安全驾驶技能最为娴熟的驾驶员。尤其要教育客车驾驶员和乘务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超载、疲劳驾驶,在山区危险路段要减速慢性,确保学生道路客运安全和有序的运送。   

()强化农村客运站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客运站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保持其正常使用,严禁改变用途。农村客运站应当依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进站客车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售票,防止超载客车出站,防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保证安全生产。三级以上客运站在年底前必须配备危险品检测仪。   

()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农村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进站经营和倒客、甩客等行为,净化农村客运市场秩序。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生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