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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 15:57:56     查看次数:

关于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拟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屏南县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2辆公交车车身两侧广告位及福安、宁德、古田三座加油站资产租赁进行评估,选聘工作于批复文件下发后执行,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参加 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的基本情况

(一)屏南县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资产情况

屏南县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公交车22辆,其中10.5米长公交车2辆、8.05米长公交车18辆、6.5米长公交车2辆。

2.租赁方案

(1)出租用途:公交车车身两侧广告位出租使用。

(2)出租期限:三年。

(3)租金收取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递增率:

租金按年缴纳,实行提前预交制(首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清,以此类推),合同履约保证金1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缴纳,不计息),租金年递增3%。

(二)福安、宁德、古田三座加油站

1.资产情况

2021年5月26日,经集团公司党委扩大会同意将位于福安市新华南路56号的福安汽运加油站、宁德市蕉城区城北单石碑路19号的宁德加油站、古田城关614路680号的古田加油站,面积分别为1753.67㎡、1068㎡、4050㎡,协议出租给控股子公司宁运油气公司。

2.租赁方案

(1)出租用途:加油站使用。

(2)出租期限:一

(3)租金收取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递增率:租金按月缴纳,每月十日前缴纳租金,无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拟委托单位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质及房地产机构估价资质,并正常经营。

2、注册地在福建或在福建有分支机构。

3、能按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以执业活动相关的处罚、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三、报价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以评估租金总价作为计价依据,本项目不高于标准收费的7.5折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否决其投标文件处理。

(二)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资产评估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人员工资、伙食费以及差旅住宿费等,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资料相关要求

(一)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具有2名以上(含2名)评估师。

(七)以上所有参选资料在开标时密封递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中标原则

(一)1、参选单位标书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2、接收报价文件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宁德客运枢纽站二楼汽运集团市场拓展部;3、开标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4、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宁德客运枢纽站二楼汽运集团第二会议室。

(二)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及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三)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通过摇球方式选定最终中标人。

六、 联系人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593-6560636、15060216882

邮  箱:920174676@qq.com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选机构应配备专门的项目联系负责人且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中选机构应按照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上述相关工作。在后续工作中,如出现不配合解决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屏南县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宁德市宁运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有权中止委托合同关系,且不赔偿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若截止到2022年1月17日上午9:00收到的报价文件少于三家公司则本次选聘工作予以作废,收到的报价文件将于废弃,不予退还。

(四)中标结果将在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nqjt.com/)。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