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安管信息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6/8 8:57:19     查看次数: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好今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活动,强化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公司安全绩效不断提升。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5月31日—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林,常务副组长:周雄,副组长:苏荣贵、章义光、林光忠、谢树斌、郑惠明、缪立康、李茂,成员:陈伟、曾国山、施柳华、黄雄、李波、章庭源、林钧、杨椿、郑步金、郭永安、陈铃华。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落实,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活动事项的具体对接。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单位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安全月期间至少举办一期,可任选其形式),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自查自纠、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好“巩固提升”专题宣传活动。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之年。各单位要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通过LED屏、宣传栏、微信群、发放宣传单及张贴海报等宣传载体和方式(安全月期间,至少推出一期关于“三年行动”的板报,可以联系通达广告制作),做好巩固提升年宣传,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并对干部、职工及时传递巩固提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信息,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以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开设安全科普文化宣传栏,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应急管理知识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五)组织参加“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单位要根据要求,配合当地市(县)安办举办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或在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突出对安全生产法宣贯,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微信微博、企业网站,举办在线访谈,组织网络宣传、网上展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演练内容以道路交通事故、消防、反恐、高层建筑逃生、人员密集场所疏散、突发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为主,通过演练不断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自救互救和反恐防暴、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通过应急救援演练优化事故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

(七)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宣贯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安全员期间集团公司计划组织一期安全知识培训,具体时间另行发文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报道,要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交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7月5日前报送活动综合情况,联系人:缪东君,联系电话(传真):6869166。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