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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技术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监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9 15:32:30     查看次数:

     2022年2月17日22时许,山西省吕梁市境内G20青银高速K1023+300处,一辆陕西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空载)撞击前方货车遗落的轮胎后失控,追尾碰撞正在等候事故处理的一辆山东籍轿车和一辆山西籍面包车,造车5人死亡、1人受伤。2022年3月11日18时许,一辆甘肃籍大货车因制动失效,冲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G227张孟线峨堡防疫检查站,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上述事故暴露出行业安全生产还存在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监管,杜绝车辆技术状况等原因造成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车辆技术管理列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与目标考核、年度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主要包括运输企业车辆维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维修企业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的完善与应用、道路运输车辆定期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以及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等执行情况。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守住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车辆技术方面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升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操作技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等标准要求,切实履行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结合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维护计划,规范组织实施车辆二级维护。要加强对车务管理人员车辆维护修理、使用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强化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技术状况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要督促驾驶员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加大对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总成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严防车辆状况“失管失控”。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要依法合规经营,做好运输车辆的诊断和维护工作,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为道路运输提供服务保障。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承修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配备有关设施设备,严格按照二级维护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上传维修数据,竣工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具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严禁缺项、漏项和虚假维护,确保车辆二级维护质量。

四、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增强诚信意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严禁超范围经营。公开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流程,不重复检测,不重复收费。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实车核查工作。落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档案,按照“谁出报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质量管理,对检验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杜绝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当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和机动车检验检测站的车辆技术工作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营运车辆维护、检测过程不规范、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及时处置、立查立改,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道路运输安全有序。市级各指导服务组应将车辆技术监管工作列为指导服务的重要事项之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开展抽查和调研指导。